(四)公示和录取
1.科技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和学生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艺术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和文化科目考核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分项目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体育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和学生专项成绩、文化科目考核成绩两项总分折算,分类分项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1)体育专项成绩:以初三年级参加杭州市中小学生相关比赛成绩为准。其它运动会成绩将根据学校需要进行专项测试。
(2)考生考核总分计算办法:专项成绩满分100分,文化测试满分350分,考核总分=专项成绩×80%+文化测试分×10%。
(3)专项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①田径: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为70分,第二名为5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成绩统计。
②健美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校专项测试。
③乒乓球: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为100分。
④射击:2011年射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
⑤女子网球: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100分。
4.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3日在学校网站上(www.h14z.com)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5.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6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6.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7.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解释权在杭州第十四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061809
杭州第十四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