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将于4月10日前完成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各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寄送省教育考试院。
26、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九、填报志愿
27、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2011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高考最后一科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负责自行保管密码,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上提交后的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
填报志愿的方法与时间:
提前批本科(含外省院校艺术、体育专业,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井冈山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的小专业及南昌航空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院校志愿及第一批本科自主招生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6月14日8时-16日18时)。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网上填报(6月28日8时-7月2日18时)。 其中,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实施平行志愿。“三校生”职教本科班志愿填在第三批本科栏内,高职志愿填在高职(专科)栏内。
我省今年每个批次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届时未录取的、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缺额计划等情况填报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十、录取
28、我省省内、外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9、高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写明退档理由,并用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30、普通高校录取:
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含省属本科高校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计划数;军事院校(含国防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情况单独划定。
录取时按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定向)、第二批本科(含定向及本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等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文、理科排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