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客服QQ 官方微信
网站客服QQ:
1014587588
2694395946
音协考级QQ:
2537453437
名称:中音在线
微信号:musiceolcom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网站论坛帮助∨
搜课程搜资讯搜书籍搜老师
考级报名 |电子琴钢琴古筝小提琴音基长笛
我的课堂
购物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儿声乐套曲合唱谱、钢琴伴奏谱、CD伴奏、MV等下载
首页 音乐课程 音乐书籍 音乐新闻 名师风采 音乐人物 音乐学堂 乐器联盟 乐器百科 音乐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葫芦丝 > 音乐联考 > 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八)

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八)

分享到 |
日期:2011-4-20  来源:中音在线  编辑:孟老师  浏览次数:

导语: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凡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高职类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定居场所所在县(区)招考办进行报名。   凡参加本年度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等)均须参加报名,未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录取。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

  43、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3〕2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

  44、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5、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46、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定向就业招生

  4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后向社会公布,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考生可根据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十三、信息公开公示

  4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负责公布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公示取得保送生资格学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本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县(区)招考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本校享受优惠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49、“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区)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5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51、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省教育厅或经省教育厅授权的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内容

  • 山西省2015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二)2014-12-2
  • 山西省2015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一)2014-12-2
  • 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声乐)专业山西省级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12-2
  • 山西艺考音乐(声乐)专业省级统考曲目和伴奏方式将做调整2014-12-2
  • 2015年河南省艺术类九大专业省统考时间敲定2014-12-1
  •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2014-11-28

更多>>推荐课程

热点文章

    热门标签

    教材教辅

    从零起步学葫芦丝(

    出版社:

    页数:113页

    isbn:9787806924273

    购买价:28.8元

    • 葫芦丝
    • 从零起步学葫芦丝(附赠DVD光

    乐器

    光亚(拍击膜鸣)

      光吞,是傣、景颇、佤、阿昌、拉祜、哈尼、德昂等族和克木人的拍击膜鸣乐器。傣语又称光秃、...

    关于我们 | 合作推广 | 意见反馈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招生联盟
    Copyright ©2006-2023 www.musiceol.com All Rigth Resevers 中音在线
    电话:15311572120 京ICP备110031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