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三届少儿小提琴演奏比赛章程
录入时间:2011/7/31 0:3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宗旨目标
让更多少儿小提琴学习者从小就热爱中国小提琴作品,让更多小提琴教师对中国小提琴作品(尤其对马思聪先生的小提琴作品)的演奏法、教学法进行更认真、严谨的钻研,并对马思聪先生的小提琴作品的风格、内容、结构,时代等诸方法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省少儿小提琴教育的演奏、教学水平。
让更多喜爱中国小提琴创作的有心人,经过对马思聪先生小提琴作品的全面分析、总结,学习马思聪先生的创作经验,从而使我们后继之人沿着他的创作之路在“走正道、办实事、眼向下、弘扬民族文化”的指引下,继续前进,打造少儿小提琴独奏展演平台。
二、主办单位:
本届比赛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州市艺术博物院暨马思聪纪念馆,广东小提琴教育学会,中共顺德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联合举办。
三、承办单位:顺德区文化馆。
四、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及承办单位委派负责人组成。
五、比赛评委会:
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小提琴教育家,作曲家,演奏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打分占80%)。由组委会聘请省内有丰富少儿小提琴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观察委员会,(打分占20%)。
六、比赛时间地点:2011年 8月5日至8月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委党校举行。
七、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15日
八、比赛分组:
1、幼童A组:2005年8月5日及200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幼童B组:2004年8月5日至2005年8月4日出生。
3、小童A组:2003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出生。
4、小童B组:2002年8月5日至2003年8月4日出生。
5、中童A组:2001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4日出生。
6、中童B组:2000年8月5日至2001年8月4日出生。
7、大童A组:1999年8月5日至2000年8月4日出生。
8、大童B组: 1998年8月5日至1999年8月4日出生。
9、少年A组:1995年8月4日至1998年8月4日出生。
10、少年B组:1991年8月5日至1995年8月4日出生。
九、活动内容:
1、演奏比赛
2、讲座、研讨
3、旅游,观光
十、参赛资格:
1、符合年龄要求。
2、符合参赛曲目要求:○1自选一首马思聪先生作品。○2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两首乐曲的演奏时间,由老师根据各组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幼童A、B组及小童A、B组可不选马思聪作品,用其它中国作品替代。
3、身体健康。
4、参赛报名费:幼童组、小童组100元;中童组以上150元。
5、自觉遵守大会章程及各项纪律。
十一、报名办法:
1、集体报名,由指导老师集中学生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办理(广州市先烈东横路64号123房,负责人:翁耀斌;联系人:王小明37287710,88543525)。
2、个人报名,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3、缴正面免冠小二寸像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4、缴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参展报到时出示原件)。
5、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展演活动,不得跨年龄组比赛。
十二、比赛规定:
1、背谱演奏。
2、不带伴奏。(获奖音乐会由大会提供伴奏)
3、服装整洁,台风大方。
4、演奏时出现临时失误,听从评委负责人指令。
5、参赛报到时,点名三次未到,又无法出示迟到证明的,作弃权处理。
6、观摩比赛时,1)准时出席,万一迟到,幕间入场。2)安静,不喧哗。3)演奏当中请勿鼓掌。
7、在指定位置候场及练习。
8、各组比赛时间:幼童组A、B及小童A、B组:6分钟。
中童A、B组:7分钟。
大童A、B组:8分钟。
少年A组:10分钟。
少年B组:12分钟。
注: 1、两首乐曲时间由指导教师自行安排,以符合“章程”规定。
2、只演奏一首者,评委依据水平照样打份,但将扣40%分之后为最后分数。
3、演奏时超过规定时间由评委负责人叫停。
十三、奖励设置:
金星奖:10%
银星奖:15%
铜星奖:25%
演奏奖:20%
纪念奖:30%
十四、食宿安排:由佛山市委党校统筹安排与会人员的食宿事宜,价格优惠,费用自理。报名结束后大会办公室将寄发“选手须知”,详细说明联系办法。
广东小提琴教育学会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