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为23000元/年(暂定),其中3000元为学生生活补贴,实收20000元/年。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艺术学院或文学院签发给考生。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上旬。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3年。户口关系可以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