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
报考艺术硕士(美术)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
(1)艺术硕士(音乐)、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艺术史(150分)
(2)艺术硕士(美术)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专业写生(150分)(须在北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