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军
(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副主任 副教授)
内容提要:
戏曲声乐高度重视咬字、吐字。清晰、准确地表达唱词字音是对戏曲演员唱功的第一要求。这是由声乐艺术“达意”之特征和戏曲声乐艺术“唱故事”之本质所决定的。基于戏曲声乐艺术对“字”的严格要求,戏曲唱腔的创作和演唱必须恪守“依字行腔”及“字正腔圓”的原则,进而形成其“语言化音乐”之风格特色,也就是戏曲声乐的韵味。
关键词:咬字吐字/戏曲声乐/依字行腔/字正腔圆/韵味
类别词:民族音乐
戏曲声乐,髙度重视咬字、吐字。清晰准确地表达唱词字音是对戏曲演员唱功的第一要求。在中国古典戏曲声乐论著中,凡涉及歌唱技术的篇章,无不将“字”的要义重重地书写一笔。明代著名歌唱家、昆曲改革家魏良辅在《曲律》中对歌唱提出三项美学标准:“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将吐字清晰,列为“三绝”之首。因此他要求歌唱者要对唱词字调的“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务得中正”,否则声音“虽具绕梁,终不足取”。书中谈到“听曲”(欣赏)的审美准则时又提出:要“听其吐字、板眼、过腔得宜,方可辨其工拙”——亦将“吐字”放在“辨其工拙”之首位。清代著名戏曲理论家、剧作家李渔在《闲情偶寄》中也用了不少笔墨阐述戏曲声乐的“咬字”、“吐字”的问题。他认为学习歌唱首先要弄清唱词的字调:“调平仄,别阴阳,学歌之首务也”;否则“出口一错,即差谬到底。唱此字而讹为彼字,可使知音者听乎”;因而提出:“学唱之人,勿论巧拙,只看有口、无口”。联系到声乐教学,他又指出“教曲必先审音”,“即使不能尽解,亦须讲明此义,使知字有头、尾以及余音,则不敢轻易开口”。对于听曲和唱曲,他同魏良辅一样把“字”视为曲之第一,指出:“听曲之人,慢讲精粗,先问有字无字,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哉”;并批评那些“唱完一曲,听者止闻其声,辨不出一字”的歌唱者,“令人闷煞”。
从以上名家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字”在戏曲声乐中一无论唱曲、听曲,还是教曲、学曲,其位置均可谓至高无上。
声乐是词与曲的结合,是文学(语言)与音乐相统一的综合性艺半,“字”属于语言、文学的范畴,本该是词作家、语言学家所应关注的对象,而音乐家、歌唱家何以对其情有独钟、如此看重呢?从现象上看,似乎难以理解,而如果将“字”与中国传统声乐美学理念和声乐艺术的本质——特别是戏曲声乐艺术的本质以及“字”与“腔”(音乐)的关系等联系起来看,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必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