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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12/1/12 16: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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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

  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公布如下:

  1、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美术、音乐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校考。

  3、考生总分为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总分成绩相同或接近,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5、如文化成绩特别优秀,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

  6、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其他事宜详见:《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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