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音乐家协会声乐(春季)定级考试章程
录入时间:2012/1/4 13:1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宗 旨
声乐是一门广受人们喜爱的音乐艺术。为了推动这门艺术的普及和提高,我们特设声乐定级考试。希望通过声乐考级为学习者提供一个权威性的测评平台,建立一个循序渐进、规范化的学习理念并促进声乐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机构
在上海音协的指导下,音协声乐专业委员会承担考级工作。由音协聘请的专家确定考试的范围和要求并担任评定工作。评委对考试的结果最终负责。
三、分组及等级
1、考试分为美声、民族、通俗、少儿及老年五个组。报考者根据自己的特长、能力及年龄报考相应的组别。少儿组的年龄6至16周岁(如变声,可适当提前报考成人组别),老年组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上。其余各组在16周岁以上。
2、根据规定曲目的难易程度,由易及难分别设置1至9级及演唱艺术级(老年组不设演唱艺术级)。
四、报 考
每年考级分春、秋两季,秋考只对没参加春考或考试没通过及春考声乐成绩70分(包括70分)以上者开放。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及少儿的生理特点,少儿报考者须凭原有证书申报更高一级,不能跳级(连续两次获得优秀者除外)。各组别报考演唱艺术级都须持有9级证书。对首次参加考级者可参照以下办法: 少儿组
1、7周岁以下者(包括7周岁),可从2级以下开始报考。
2、年龄相对偏大、基础较好者,有专业老师推荐可按以下原则报考:
A. 8周岁以上者(含8周岁)可报考3级;
B. 11周岁以上者(含11周岁),可报考5级;
C. 14周岁以上者可报考7级。
成年/老年组
成/老年组报考(除演唱艺术级)不作限制,但希望遵循艺术规律,循序渐进。
注:推荐者须是专业音乐院校/团的教师/演员、音协或声乐专业委员会会员。
五、考 试
1、 3月31-4月1日为演唱考试日期,具体考试时间在报名时明确。
2、 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 须按要求的曲目数量完整地背唱(老年组除外),规定曲目一律按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声乐考级曲集》(修订版)中的要求演唱。
4、 规定曲目中同等程度/级别的歌曲,男、女声或高、中/低声部之间可通用。一般情况,高声部唱中/低声部的曲目须提高不低于一个小三度,中/低声部用高声部的可降低不超过一个小三度。
5、考试演唱2首; 4至6级须准备3首,7至9级须准备4首,演唱艺术级(其规定曲目指8至9级的所有曲目)须准备5首,考试时由评委选定演唱其中2首;各级别都可自选曲目1首。
6、老年组的规定曲目为声乐考级曲集美声、民族、通俗卷中相应程度的歌曲,可视谱演唱。
7、各组1-3级和老年组均可在规定调的基础上降调(不超过一个小三度),其余各级须按指定的调号演唱(特殊声音条件者可参照降调)。
8、评委根据考试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不唱反复部分。
9、考试及格 (包括加试部分)发给统一证书。单科及格者发给单科成绩单。
10、60分以上为及格,90分以上可参加优秀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