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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教育专业招生章程
录入时间:2012/1/5 11:4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6、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① 音乐专业考生:专业特长占50%,音乐潜能占30%,乐理占20%

  ② 美术专业考生:素描、色彩各占40%,速写占20%

  学院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7、考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详见准考证)

  十、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档。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校考专业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2年艺术教育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一、学费标准:

  2012年被艺术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17000元(暂定)/年/生(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