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6 10:3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具体地址 |
1 |
长沙市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11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2 |
哈尔滨市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18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3 |
太原市 |
2月6日-7日 |
2月8日-9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4 |
南昌市 |
2月1日-2日 |
2月3日-4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5 |
济南市 |
2月3日-4日 |
2月5日-6日 |
济南市招办指定 |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 |
6 |
杭州市 |
3月1日-2日 |
3月2日至4日 |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
注:
1.考生报名时需验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2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并填写《考生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为节省时间一试二试同时进行,两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2.除浙江省籍的考生外,其他各省的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考试。
六、专业考试
浙江省籍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除此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详情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非浙江省籍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