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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6 10:4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二)专业报考条件

  1、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3、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

  4、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水平;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三)专业课考试

  1、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各专业总分满分:100分)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及要求
1
u        音乐学
u        音乐表演
(演唱、演奏)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②乐理(满分100分,占8%);
③视唱(满分100分,占9%);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8%)。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2
u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②曲式与和声(满分100分,占20%);③视唱(满分100分,占5%);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5%);
⑤钢琴演奏(满分100分,占20%)。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注: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1月14、15日
1月16、17日
2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
2012年2月1、2日
2月3日
3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2年2月3、4日
2月5、6日
4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012年2月3、4日
2月5、6日
5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2年2月4、5日
2月6日
6
江西
江西教育学院
2012年2月7、8日
2月9、10日
7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2年2月9、10日
2月11、12日
8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2月13、14日
2月15、16日
9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2年2月13、14日
2月16日
10
甘肃
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2月9、10日
2月11、12日
11
河北
本省未设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12
青海
到我校或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13
宁夏
到我校或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注:报考我校的甘肃籍音乐学考生只需参加甘肃省音乐统考;青海、宁夏、河北等外省籍考生可到我校或就近考点参加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