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6 10:4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2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音乐学专业甘肃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均使用校考成绩,各专业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如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者。
(三)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四)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六)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八、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九、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0931——2938145 办公室 ;0931——2938141苏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