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6 11:4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五)测试目标
1、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做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五、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和湖南省美术类专业只需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湖南省美术类专业以专业课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综合分计算。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和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1]44号)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陕西省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和录音艺术专业:按陕西省表演及其他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和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和录音艺术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和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均为9000元/年。
七、其他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也可申请由学校提供的无息贷款,并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