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4.2012年9月26-29日(每天9:00-22:00)是预网报时间,预报名报考信息有效。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的“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6高等教育学”、“040300体育学”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或644运动训练学和体育社会学(满分300分)共三个考试单元;其余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共四个考试单元。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中的数学(一、二、三),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中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它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同样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参照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政治、统考英语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数学科目按统考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采用全国统一的政治理论的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安排“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外国语):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一试题;翻译硕士使用我校自行命制的翻译硕士英语试题;其余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二试题(英语二重点考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工程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二科目(其中“工业设计工程”领域采用我校自行命题的“设计理论”科目,“物流工程”领域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业务课一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金融硕士采用统考数学三科目,其他专业学位类别试题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