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3年拟接收1200名推荐免试生,除已明确招收推免生人数的专业(软件学院“083500软件工程”和工商管理学院各学术型专业,具体见专业目录),其他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一般占该专业(或学科)招生计划数的30-60%,个别专业最多不超过70%。
为鼓励校际合作以及支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项目,我校将在《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专项计划,接收校内外调剂生源。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者再次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
七、学费、奖学金及学制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2013级硕士生暂拟按下表所列标准执行:
1.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与奖学金标准及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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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类别  | 
 奖学金类别  | 
 奖学金金额  | 
 学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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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型  | 
 一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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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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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理工科8000元/年、“13艺术学”门类各专业12000元/年、其他文科类7000元/年;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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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学位  | 
 一等奖学金  | 
 奖励第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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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奖学金  |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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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专业学位奖学金奖励对象仅为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标准:8000元/年。其他学位类别学费标准见第3条“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其奖学金由学院自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