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满30学分,一般以30-36学分为宜。在学期间参加并完成学术活动要求者,可计算2学分;实验课、教育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计学分。
3.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讨方式在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中的作用。
4.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科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考核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和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1.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2.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个月。
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论文进展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的次数应不少于5次,形式和范围由指导老师自行确定。
4.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TMLC系统检测和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硕士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八、实践活动
硕士生培养应重视实践教育。力求实践教育贯通课内与课外各种教育活动。在注重课外实践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挥课堂教学的实践教育功能,在课堂教学中更多地通过实际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处理复杂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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