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演艺产品评价激励机制发生大转变,演艺创作生产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催生一大批市场欢迎、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修改文华奖评奖规则,对参选剧目和演员的演出场次作出明确规定。出台《关于鼓励民营文艺表演艺术院团意见》,提出民营院团在全国性文艺评奖、文艺调演表彰活动中与国有文艺院团享受同等待遇。在新型评价激励机制的引导下,我国演艺创作生产呈现积极向上、繁荣发展的新景象。2011年全国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达155万场,比2008年增加了64.5万场,增长71.2%;演出收入达52.8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32.3亿元,增长157%。各级国有文艺院团打造出《复兴之路》、《丽水金沙》、《时空之旅》、《1699·桃花扇》、《梦回长安》、《花木兰》、《月上贺兰》、《梦幻腾冲》、《苦乐村官》、《红河谷》等大批优秀作品。
五是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实现大解放,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坚持以新的文化发展理念为指导,做到思想观念不为既有经验所束缚、工作举措不为习惯做法所局限、发展方式不为传统模式所制约,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呈现新风貌。不断深化对体制与机制之间关系的认识,认识到体制决定机制,机制依附于体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只有通过创新体制,才能为微观机制转换扫清障碍,真正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的生机与活力,破除了“不肯改”的守旧观念。高度重视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认识到政府能配置给院团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市场却是无限的,国有文艺院团只要积极面向市场、勇于开拓市场,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扭转了“不敢改”的犹疑态度。认真总结试点单位改革经验,逐渐确立以“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和“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的改革路径,消除了“不会改”的茫然情绪。通过改革,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深化改革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由之路,“想改革发展、议改革发展、谋改革发展”在文化系统蔚然成风。
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演艺生产力的根本途径,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是一支贯彻中央决策绝不含糊、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深化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认识
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加深了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规律的认识,逐步把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有文艺院团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必须紧紧依靠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这些年,改革之所以取得历史性突破,最根本的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改革每临关键时刻,中央领导同志总是给予及时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在中央的正确指引下,文化系统上下不为困难风险所惧,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在大局下思考、谋划、行动,改革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