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运行规范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音乐学院考试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刚 陈建国
副组长:吕维明 王小玲 绪红霞 赵凤远
成 员:吴云成 王霄 宋丽群 周波 马元龙
二、考试命题规范
考试命题严格按照《临沂大学学生学业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对有关教师给予指导,力戒重复、不断创新,做到命题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切实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状况。
1、在命题工作开始前,音乐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出适合本专业和课程特点的考试命题及考核方案。严格把关,确保命题质量;同时分清层次,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授课接受能力合理命题,试题难度和题量适中,保证考试成绩分布正常;命题范围包括多本教材及参考教材和课外学习体系,根据创新课程教学内容“三个三分之一”的结构化要求努力在考试考核方面体现教学学习过程考核和学生实际技能考核。
2、考试考核的具体方式由系 (教研室)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程性质和课程教学方案提出,经考试管理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实施。每门课程形成《单门课程考试命题及考试考核方案》(含外出命题)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一份交本单位档案室存档,一份与考试试卷一并存档。每门课程的考试方案在本课程授课前向被授课学生公布。考试方案中,明确命题要求、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及方法、成绩评定形式、各类形式考试所占比例等等,同时对阅读参考书、参加实践实习、完成课程论文等课外学习与测试方法、测试成绩占总学业成绩的比例等做出明确要求。
3、音乐学院本学期四小时以上考试课程有《声乐》、《钢琴》等。考试内容与创新课程内容相适应。有两门期末考试试题实施集体命题(《声乐》《钢琴》)。考试方案2012年12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按学校要求,音乐学院对所有考试命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含外出命题)等进行审核,要求任课教师填写《临沂大学考试试题命题审查表》,审查合格的试题方允许使用。系 (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系(教研室)各门课程的试题(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进行审核。教学副院长负责检查本学院考试命题质量,最终确定命题是否有效。
5、考试命题是教师教学过程的重要一环,任课教师负责所授课程的命题。不论是否使用任课教师所命试题,任课教师每学期每门课程必须命出三套难易程度相当且无重复的试题(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三套试题及参考答案按机密件封存管理,采用WORD编排、打印存档。
所有课程的命题于2012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
6、确保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存、分发和接收等试卷传递过程的各个环节手续严密、程序严格,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7、校级公选课考试考核由授课教师负责,授课教师提出切实可行的命题和考试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音乐学院专业选修课提倡创新考试模式,并与专业必修课同等对待。
8、技能课程的考试考核,要求必须形成详细的技能测试方案。要求评分标准切实可行、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成绩处理采取多位技能测试教师分别评判后取平均成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