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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2/15 16:3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时间安排

  本届全国展演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各乡镇和直属单位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学校、直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2. 第二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为全县组织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在各乡镇中小学、直属单位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集中展演活动。请各各乡镇中小学、直属单位于2012年4月2--3日,将本校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秘书处。5月10--11日将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图片和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等报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秘书处,作为总结评选县、市、省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2)2012年5月15日前,县教育局完成全县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第三阶段(2012年5月至6月为全市集中评审、展示阶段。

  4.第四阶段(2012年7月至9月)为全省集中评审、展示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2012年7月至8月中旬,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对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组织集中展演和评选。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五市参加苏北片区的展演,展演由淮安市教育局承办。

  (2)2012年8月,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在连云港市对各市报送的艺术作品组织评选。9月将组织我市师生参观展览。

  (3)2012年8月,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市报送的艺术教育论文组织评选,并在镇江举办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4)2012年9月,在南京举办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颁奖晚会。

  4.第五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为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按要求报送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2013年2月,组团参加在厦门举行的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集中展演。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 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各乡镇中小学及直属单位报送县艺术表演节目不超过2个;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数量不限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按附件3表格式样填写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请各县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单位于2012年4月2--3日按要求报送艺术作品及申报表(见附件3)、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见附件4),并同时送交电子文档。原创音乐、校园剧(课本剧)需同时报送曲谱或剧本一式五份。

  8.报送地址:东海县教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刘海燕 电话87800780

  单军辉 电话87800781

  七、奖励办法

  1.县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奖励学校单位

  (2)精神风貌奖:奖励在参加市级集中展演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和其它演出形式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

  (5)指导教师奖:获得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6)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7)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等奖。

  2. 县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县乡镇中小学、直属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精神风貌奖:学校单位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八、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成立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各县乡镇中小学、直属单位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