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湖南考区学生考试通知
录入时间:2012/2/16 13:5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各地州市群众艺术馆、培训中心、考级点:
考级工作即将开始,请各考点将考点的人数和具体考级时间在6月15日之前上报省群众艺术馆艺术考级中心办公室,电话:0731-84110252。6月底之前等考试通知。
一、开考专业以及报考要求:
上海音乐学院开考专业如下:
小提琴、低音提琴、大提琴、小号、圆号、中音号(次中音、小低音)、大号、长号、双簧、大管、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少儿声乐、美声、民声、通俗唱法、打击乐(爵士鼓、小军鼓)、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吉他、古筝、琵琶、二胡、扬琴、柳琴、唢呐、笙、竹笛、阮、巴乌、葫芦丝、乐理
除乐理、声乐类以外,考试级别均为1-10级,声乐类考试为1-9级,乐理考试为A级(高级)、B(中级)、C(初级)、D(预备级)四个级别,参加9级、10级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乐理考试,但曾经参加并通过乐理考试的考生凭《上海音乐学院乐理考级证书》可免考乐理,考生须根据自己实际水平报考,超出级别、专业范围的不予考试,更不能制作证书,请认真对待。
二、考场纪律及要求:
(1)考场工作人员须在考前到位,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考试需要在正规教室进行,考前准备考试用桌子、椅子,桌上放考试表格以及回型针和笔、草稿纸等,考前备齐并核对所有考试表格。
(3)候场休息区应确保消防畅通,远离考场,不得影响考试,由于考生中未成年人较多,且年龄偏小,考前须仔细检查,确保考场无安全隐患,以免对考生造成伤害。
(4)维护考场秩序,遇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考级中心,并妥善处理
(5)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为他人查询并泄露考试信息、不得向考官打招呼、递条子。
(6)考场禁止无关人员逗留,不得大声喧哗,考场内禁止闲谈、吸烟、接打电话。非工作需要,不可随意出入。如确需进入,须待考生演奏结束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