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章程(省外)
录入时间:2012/2/2 13:1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三、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录取原则如下:(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编导等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主科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方向的考生填报合唱指挥方向志愿,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声乐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声乐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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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