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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舞蹈)
录入时间:2012/2/2 22:4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新疆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外省地区考生请参阅第四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 、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 专 业 —— 作品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两首

  舞 蹈 —— 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汉语言、民语言)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

  考试科目:主专业作品一、二、三,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暂为一试,报考人数较多时采取初、复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注: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时,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作品考试。

  1.声乐演唱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中外作品三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含音阶抽查)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4. 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方向(民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至少两种新疆少数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 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

  2.自弹自唱作品一首

  3.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一升一降内线谱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六、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专业本科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已含专业课学费)。

  【免费师范生】:目前只针对新疆地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由择业(无定向分配等限制),具体办法按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2.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高彦明海联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