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音乐联考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区外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区外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27 10:0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60%、模唱40%)。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兴表演10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陆www.imnu.edu.cn查询术科加试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文化课达到各省市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2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