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李德伦全国指挥比赛章程
录入时间:2012/2/28 23:5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范围:
1977年6月17日至1992年6月17日之间(含6月17日)出生的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和海外中国籍选手。
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国外选手须自行办理相关旅行的证照等手续,组委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
(二)提交材料:
1. 第一届李德伦全国指挥比赛报名表;
2. 报名者指挥曲目的录像材料,时长为30分钟,刻录为DVD光盘一式2份,光盘上标明曲名,录像中须包括申请人指挥乐队或钢琴同期演奏的画面,以证明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3.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4. 个人艺术简历1份,其中须包括本人在2007年6月至申请日期间曾经和正在师从的教师姓名及学习时间;
5. 2位指挥家、指挥教授或音乐家的推荐信;
6. 近期彩色照片2张,照片尺寸为12cm×17c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7. 其他说明:
(1)申请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机会;
(2)所有材料恕不退回;
(3)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申请信息。
(三)报名地址:
请申请人以特快专递方式,于2012年3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
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地 址: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一号 北京音乐厅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86-10-66018058
传 真:+86-10-66018058转8003
电子信箱: jijinhui94@126.com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指挥奖2名;名次奖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指挥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一等奖奖金:100,000元
二等奖奖金:80,000元
三等奖奖金:50,000元
为保证比赛水平,评委会有权决定个别奖项是否空缺。
比赛组委会将提供获奖者与国内交响乐团合作演出的机会。
五、其他
组委会承担参赛选手本人2012年6月17日至个人赛程结束的当地食宿、交通费用,并提供练习设施。往返旅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选手在参赛期间不得与任何评委会成员接触,违规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所有获奖者有义务参加比赛获奖音乐会和组委会组织的活动,组委会不再为音乐会录制的音像品支付额外的费用。如获奖者缺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奖项、奖金。
本届比赛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