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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2:0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中小学、少年宫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2年3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各单位于2012年3月10日前,必须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参与展演的节目类型与节目名称及负责本次展演活动的副校长及具体负责人名单与联系方式、报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泰州市少年宫群文活动部 季晓露

  联系电话:86242978

  电子邮箱:tzsnghdb@163.com。

  2. 第二阶段(2012年4月)为各单位展演评审阶段。各单位自行进行展演评审,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

  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那活动艺术作品申报表》、《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艺术展演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图片和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等报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作为参与优秀艺术作品和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评审,以及总结评选区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3. 第三阶段(2012年5月)为全区集中展演评审阶段。5月14日-18日期间,区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评委到各校评审,确定参与全区集中展演评审节目名单,5月底举办区级集中展演暨颁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展演活动后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报送泰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市级集中展演评审。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 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各单位上报艺术表演节目1-2个(任选类别)、艺术作品各种类不超过5幅。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与情况与节目质量确定最终的参赛节目。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按附件3表格式样填写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请各单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艺术作品申报表和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原创音乐、校园剧(课本剧)需同时报送曲谱或剧本一式五份。

  寄送地址: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少年宫群文活动部

  联系人:季晓露 联系电话:86242978

  电子邮箱:tzsnghdb@163.com。

  七、奖励办法

  1.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奖励获选参加市、区展演的学校单位。

  (2)精神风貌奖:奖励在参加区级集中展演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获得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6)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7)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2.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精神风貌奖:参评单位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评选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由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现场展演情况评定。

  八、组织管理

  各中小学、少年宫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