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16:3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学校、片区开展活动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片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集中组织艺术节展演活动。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县教体局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我局将派人到每一个集中展演现场指导,并与片区共同选定参加县艺术节集中展演的节目及作品。县上集中展演活动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各片区、学校前期艺术节开展情况和集中展演的情况评出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二)第二阶段为县上集中活动阶段(2012年5月)
县上将把到各片区、学校集中展演现场选出的艺术表演节目和美术作品,进行集中展演。并按照市艺术节组委会所给名额评出上报市参演节目、作品和县获奖节目、作品。
(三)第三阶段为市上集中活动阶段(2012年7月)
(四)第四阶段为省上集中活动阶段(2012年8月至10月)
(五)第五阶段为省上选送的节目参加全国展演活动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2月)
省级集中展演结束后,省教厅按照教育部分配我省的报送数量选送优秀节目送教育部评审,并按教育部评审结果通知参加全国集中展演的节目、作品。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将于2013年2月在厦门举行。中学组入围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参加现场展演,小学组艺术表演节目根据录像进行评奖,不组织现场展演。本届艺术节我省将对中学组现场展演获全国一、二等奖的表演类节目和小学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表演类节目进行奖励。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地、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和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七、名额分配
1、艺术作品类:各片区、直属学校选送作品10件(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各类作品不少于2件),其中小学组5件、中学组5件;
2、艺术教育论文:各片区、直属学校推荐教师论文5篇,推荐的论文要求用A4纸打印,并于5月30日将论文作品和参赛论文作品登记表报县教体局团队体艺股。
八、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设以下奖励:
(一)优秀组织奖
1、片区、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认真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在市级以上展演活动中成绩优异,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2、学校优秀组织奖。学校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名额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另行通知。
(二)优秀节目奖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优秀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
在县集中展演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1名)发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
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
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