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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2:3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推动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要求

  要充分反映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各校开展活动阶段(2012年3月——6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并于2012年6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活动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表格见附件)。

  (二)建德市级统一活动阶段(2012年3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 声乐、器乐、舞蹈(包括集体舞)、戏曲类

  (一)参赛节目要求

  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能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审美追求,能反映中小学生生活,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

  (二)专场比赛形式

  1. 声乐比赛设合唱、组唱、组合、表演唱、重唱、独唱等。

  合唱每队人数为40—60人。参赛曲目自选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一律使用钢琴(不得使用伴奏带),指挥应为同一学校师生。

  组合、表演唱、重唱、独唱参赛曲目可各自选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伴奏可用CD;组唱参赛人数不少于10人,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6人,组合、重唱人数为2—8人。

  2. 器乐比赛设合奏、齐奏、重奏、协奏、独奏。

  合奏、齐奏演奏曲目可自选一首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合奏人数不少于20人,齐奏人数不少于8人。重奏、协奏、独奏演奏曲目可自选一首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教学乐器合奏不少于40人,演奏曲目可自选2首,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3. 舞蹈比赛设舞台表演舞蹈和广场舞。

  舞台表演舞蹈分设群舞和三人舞、双人舞、独舞。群舞参赛人数须10人以上。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伴奏一律用CD。拉丁舞须编排成具有表演形式。

  广场舞分设广场团体舞(中学生)和广场集体舞(小学生)。广场团体舞参赛人数为24—40人,男女不限。广场集体舞参赛人数为24-32人,男女人数须各50%。舞蹈形式可以自选(不含健美操、韵律操)。服装须美观大方,适合中小学生特点。伴奏一律用CD,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 戏剧比赛含话剧、音乐剧、小品等;曲艺比赛含相声、说唱、快板及戏曲演唱等。戏剧表演时间不超过12分钟,曲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演员须同一学校学生。形式现场表演,台词不得事先录制。

  (三)参赛办法

  1. 有关声乐、器乐、舞蹈(包括集体舞)、戏曲或曲艺四项比赛,各校可从中选报2项,(其中一项必须在合唱、教学乐器合奏或集体舞项目中任选一)。独唱比赛、独奏比赛为2012年建德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单独比赛项目,不包括在内。

  2.报名时间:独唱、独奏比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其它节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3.报名地点:市教育局普教科张铭老师处。

  (四)各比赛专场具体安排:

  1.独唱比赛、独奏比赛时间暂定于4月上旬。(选派参加独唱、独奏比赛的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水平,每个项目各校限报1人。)

  2.其它声乐(含组唱、表演唱、重唱、合唱)、集体舞、其他器乐节目(独唱独奏节目除外)比赛时间暂定于5月下旬。

  3.其它舞蹈、戏曲或曲艺比赛时间暂定于6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