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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2: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各地各校活动开展

  1.各地各校组织发动(1月);

  2.学校开展活动(2月—4月初),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二)第二阶段:区级活动开展

  1.区级各项比赛活动(4月);

  2.区级举行优秀艺术节目(作品)汇演(展览)暨闭幕式颁奖大会(5月下旬)。

  (三)第三阶段: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4月中旬—5月)。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主题突出,有活动方案;

  2.人人参与,班班开展,校校组织,层层发动;

  3.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

  4.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

  (二)优秀承办奖:

  评选条件为:

  1.有承办方案,工作落实,氛围浓厚;

  2.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

  (三)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集体项目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15%,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30%,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55%;个人项目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10%,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20%,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40%。

  (四)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3人以上)指导师可上报3人(含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九、注意事项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承办单位报送有关表格及作品(具体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0),逾期视自动放弃,属于省、市艺术特色学校的学校在报名时可追加一个报名名额。区教育局不受理任何参赛节目报送表及有关作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