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文登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0 3:2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字〔2011〕13号)精神,我市决定将于“六一”节左右组织举行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本届展演主题为“阳光下成长”,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围绕主题,展现各校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努力提高本届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为做好本届艺术展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5月)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展演活动第一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有才艺的局面。
第二阶段(2012年6月)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并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
第三阶段(2012年7月)参加威海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部分优秀获奖节目、作品将逐级报送参加全省、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组队
各小学、初中、高中的在籍学生;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实验小学、二实小、文峰小学、大众完小、三里河完小、柳林完小、开发区完小、七里完小、河南完小、天福实小、环城路小学、特校)、小学乙组(各乡镇中心完小,学区完小归并该镇中心完小)。
三、项目与要求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民乐合奏类、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其他;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1.民乐合奏类内容
所有初中、小学代表队必须参加(特校除外)。各队人数不少于54人,指挥1人(为本校学生);除大提琴、定音鼓外,其余均为中国民族乐器;初中组、小学甲组各队演奏两支乐曲,城里初中和小学必奏曲目为《龙腾虎跃》、乡下初中必奏曲目为《金蛇狂舞》(教研中心统一下发乐谱),另一支曲目自选;小学乙组只演奏一支乐曲,曲目自选。
2.艺术表演类节目内容
(1)声乐节目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除民乐合奏之外的其他器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其他节目
京剧、吕剧、黄梅戏、相声、小品、校园剧、课本剧、诗文诵读等形式不限,人数不限,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课本剧参加人数不超过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