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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文登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0 3:2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3.艺术作品类内容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数量。艺术表演节目,高中组,一中、新一中从五种形式中任选,各校需报3个节目,其他高中自愿报名,数量不定;特校需报3个节目;除民乐合奏外,初中和小学各校需报2个节目,其中,提倡十所京剧进校园试点学校各报1个戏曲节目。艺术作品,一中、新一中、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每所学校绘画作品各报4件,书法、篆刻作品各报3件,摄影作品各报2件,每人限报1件。

  (2)所有艺术表演节目不得假唱、假奏。各校推荐艺术作品的作者需携带参赛作品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书画、摄影资格审查,获取资格后,所带作品方有参赛权。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在单位积分中给予扣分处理。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需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统一附卡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将评选优秀作品逐级推荐,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奖项设立

  本届展演活动按积分的形式排队,设以下奖项:

  1、团体奖:按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分类设团体奖。高中组奖前两名;初中组奖前八名;小学甲组和小学乙组各奖前六名。

  2、单项奖:

  (1)民乐合奏奖:初中组奖前八名;小学甲组和小学乙组各奖前六名。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为2:3:5。

  (2)节目奖和作品奖:按参赛节目和作品的50%设奖,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为2:3:5。

  (3)指导教师奖:获得节目一、二等奖和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4)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五、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予以保证,力求出新品、精品,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成果和水平。对于文艺比赛的创编节目,评委评分时酌情加分。

  2、艺术表演,各单位自备学生主持人,人数不限。

  3、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展演推荐表务于4月30日前发至wdtwyk@126.com。“六一”节前后,教育局将组织艺术作品参赛学生资格审查,参赛选手需在统一时间、地点和命题的前提下现场绘画、书法或摄影。

  4、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文登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评分标准

  文登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