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0 3:2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时间与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节目报送以镇(街道办)教育组、直属学校为单位,艺术表演类节目数量为1个,不得缺项;艺术作品类数量最多为2个;艺术教育论文1篇。
3.艺术表演节目报送相关要求:
(1)声乐节目: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合奏要求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光盘制作要求:须用光盘报送,一式三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刻盘,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需分光盘制作(一式二份),并且一个节目只能录制在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县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级别、节目形式及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县区、学校名称。
4.艺术作品类报送相关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4)须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另附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区、镇﹙街道办﹚、学校名称,所在组别、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要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报送的艺术节目光盘和艺术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或选送单位。
6.报送时间:2012年5月28日前,各镇(街道办)、校将评选出艺术表演节目(录像)、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和活动总结报送区教体局普教股。
7.各镇(街道办)、校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凡是规格、数量不符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接收。
七、奖项设立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其中每个节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两名,每幅作品的指导教师限一名)。
5.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次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
6.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炊宏昌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王 竑 区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 立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马文超 区教育体育局纪检书记
成 员:王录会 区教育体育局普教股股长
郭宏让 区教育体育局职教股股长
蒲苍雄 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张云凯 区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张 妮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局普教股,王录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校要根据全区展演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要广泛宣传,积极准备,落实项目,认真组织展演活动,使展演活动真正起到促进和带动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作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