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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秦皇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3:3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普及工作,营造良好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培养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2年秦皇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育人为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全市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师资,调动学生的活动积极性,采用灵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和活动时间,寻求社会各界艺术专家的支持,逐级、全面开展艺术活动,努力做到吸引每个学生参与到艺术活动之中。在弘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四、项目分类

  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艺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通知另发)。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不设个人项目。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舞蹈比赛期间将举办创编舞蹈比赛。鼓励编创新作品。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不超过4幅,并标明顺序),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动影像原貌。

  4.手工艺品

  剪纸、刺绣、陶艺、泥塑、苇编等艺术作品。各单位在活动中应增加学生手工艺品的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