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秦皇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3:3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数量和比例。
各单位报送的学生作品按照现有在校中小学生人数,分别为: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海港区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5个、绘画作品25幅、书法(篆刻)作品25幅、摄影作品15幅;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开发区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0个、绘画作品20幅、书法(篆刻)作品20幅、摄影作品10幅;市直学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绘画作品5幅、书法(或篆刻)作品5幅、摄影作品5幅。
各单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各占50%。小学、中学各组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数量和比例报送作品,报送的节目和作品需填写名册(附件3)。
3.各单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小学甲组必须有2个合唱节目、中学甲组必须有1个合唱节目。此项规定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奖标准之一。
4.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分为4个光盘制作(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将不予接收),每个节目分段刻录。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区和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容中除了节目名称,不能出现所在县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等字幕。(作品报送通知另发。)
5.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等。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报送作品的标签将另文通知。)
6.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需退还的作品,请各单位在名册中予以标注,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时间安排
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各单位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县区集中活动光盘同期上报。
2.第二阶段(2012年6月至8月)为市级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2012年3月9日前,各单位将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报送市教育局。2012年6月5日前,各单位将展演活动总结、活动简报、照片、视频、节目光盘和艺术作品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逾期不报将取消该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
(2)2012年6月至7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节目录相、艺术作品和科研论文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同时选优推省。
(3)2012年7月至9月,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表演类作品集中展演、中小学生艺术作品展览和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六、奖项设立
1.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2)学校优秀组织奖:表彰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中组织出色的学校。
(3)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县区及学校优秀组织工作者。
(4)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5)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6)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7)优秀创作奖:为2012年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8)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校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学校优秀组织奖:成立工作班子,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参与面广,不弄虚作假,体现活动的宗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2)评选办法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另行通知),市教育局予以审定。市直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七、组织工作
秦皇岛市教育局成立2012年秦皇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附件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经费
2012年秦皇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级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单位活动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