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3:1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凤翔中学、西街中学、职教中心、竞存中学、城关中学、纸坊中学、石家营中学、东关逸夫小学、西凤子校、关中子校、红化子校可各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2个,绘画、书法(或篆刻)、摄影作品各3-4幅;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2个、绘画、书法(或篆刻)、摄影作品各3-4幅;其余小学以镇(社区)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可精选优质艺术表演节目1-2个,高质量绘画、书法(或篆刻)、摄影作品各3-4幅按期按要求报送。
3.凤翔中学、西街中学、职教中心、竞存中学、城关中学、纸坊中学、石家营中学、东关逸夫小学、西凤子校、关中子校、红化子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只报送集体节目,但须有1个合唱节目。
4.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四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需分光盘制作,不得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镇(社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镇(社区)、学校名称。
5.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所在镇(社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汪(度-宽-高)、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6.报送的艺术节目光盘和艺术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和选送单位。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奖项设立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县):设镇(社区)、校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县):分别奖励参加本次现场集中展演活动表现出色的学校、镇(社区)。
(3)艺术表演奖(省、市、县):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按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省、市、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省、市、县):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6)优秀创作奖(省、市、县):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7)艺术教育论文奖(省、市、县):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信息和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八、组织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王新立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邓小斌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穆宏亮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孙志文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李忠田 县教育体育局成教办主任
赵银成 县教研室主任
王继华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赵永锋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干事
杨 春 县教研室教研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孙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社区)教委、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镇(社区)、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永锋 杨 春
电 话:7212245 7212127
邮 箱:fxxj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