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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15:5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七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奖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精神风貌奖,奖励全省现场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获优秀组织奖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书面材料和图片、音像资料。

  六、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李东福

  组委会副主任:刘惠民 张卓玉 武保旺

  组委会委员:任向东 任月忠 王耿升 蒋志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办公室主任由体卫艺处处长任向东兼任。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组委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