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参加商洛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1 16:1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镇教字〔2012〕20号
各中心校、中学及县直教育教育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商政教〔2012〕8号)精神,县局决定组织全县中小学参加全市中小学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陕西地域文化特色、展现校园文化内涵、突出学生特点。
三、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员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四、项目及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三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杜绝抄袭,已经查实,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