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2:1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学校要按照“人人享有艺术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学生参与艺术活动。
三、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两类: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四、节目、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