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第二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2:0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展演要求
(一)参加汇展的美术作品须是本年度创作的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汇展和现场创作比赛,应坚持从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学生的审美感受,保持学生美术语言的纯真和天趣。教师、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学生创作。
(二)在参加“市级活动阶段”的美术作品中,每个参展单位推荐10件学生作品参加全市优秀作品评议(请在“美术作品会展表”备注栏中用“√”注明),并使用黄底色作品标签标注;其他作品用黑白标签标注。
(三)参加市级展演活动的学校,须将本单位艺术展演活动的过程图片、优秀节目图片和优秀美术作品图片(500万以上像素),加简要说明(题目、作者、单位等)后于6月10日前发送以下邮箱:美术1123207996@qq.com,音乐1696537361@qq.com以资评选,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各级艺术展演活动中,要制定安全预案,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每次活动都应有分管领导和教师带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五、表彰奖励
(一)文艺汇演优秀节目奖
设小学优秀节目奖50个(一等奖12二等奖18三等奖20),初中优秀节目奖85个(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5),高中和职业学校优秀节目奖30个(一等奖6二等奖10三等奖14),同时设优秀节目创作奖。
(二)美术作品汇展优秀作品奖
设小学生优秀作品奖100个(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初中生优秀作品奖170个(一等奖40二等奖60三等奖70),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优秀作品奖60个(一等奖12二等奖20三等奖28)。
(三)现场美术创作奖
设小学生优秀作品创作奖50个(一等奖12二等奖18三等奖20),初中生优秀作品创作奖85个(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5),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优秀作品创作奖30个(一等奖6二等奖10三等奖14)。
(四)设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奖。
(五)设艺术展演活动先进单位奖。
六、经费
市级展演活动所需经费向教育体育局申请经费专项,各学校展演活动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七、莱州市第二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毛志林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杨吉奎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战农刚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卫东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学福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秋凤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胡志鹏 莱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委 员:刘永先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卢金聚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靳广成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科长
祝明鉴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志波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职教科科长
王志强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科长
秘书长:刘永先
办公室主任:刘慧光 杨俊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