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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3:0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五、时间安排

  本届校园艺术节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2年1月至4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第二阶段(2012年5月下旬)为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在各校举办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一台节目进行集中展演。请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报送预备展演的具体时间和节目,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展演时间作统一安排,并组织专家赴各县(市、区)对集中展演的节目进行评比。

  (2)各县(市、区)集中展演要求:展演的节目必须兼顾到各个组别及各种艺术表演形式,每个组别每个项目的节目不得少于2个。其次要注意①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②集中展演的节目,小学组和中学组各占50%。小学组中,小学甲组的节目均不少于80%,小学乙组的节目均不超过20%;中学组中,中学甲组的节目均不少于80%,中学乙组的节目均不超过20%。③集中展演节目,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应各有一个合唱节目。

  (3)2012年6月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本地区优秀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2012年6月20日前将《南通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5)、活动总结、艺术节展演活动简报、图片和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等报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总结评选市优秀组织奖的依据。参加艺术节展演的原创音乐、校园剧(课本剧)需同时报送曲谱或剧一式五份。

  3.第三阶段(2012年6月至7月)为大市组台展示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2012年7月上旬将组织南通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2012年7月中旬,南通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艺术作品组织评选。

  (3)2012年7月中旬,南通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艺术教育论文组织评选。

  4.第四阶段(2012年7月至8月中旬)为江苏省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按要求报送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2012年7月至8月中旬,组团参加在扬州举行的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集中展演,具体展演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