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3:1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本届艺术节的项目分为两类: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中华诗文经典诵读。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二)对象与分组
各项目比赛均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特教组、老少同台组,学生资格以报名时就读学校、年级为准,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可报名参加高中组比赛。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戏曲:人数不超过10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中华诗文经典诵读
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表演形式不拘一格,充分体现作品内涵,特色鲜明。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民间艺术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原(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要求
各区县报送艺术表演节目每项目每组别限报5个节目,老少同台组可根据各项目报1-2个节目,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单独报1-2个节目,市属学校限报2个节目。艺术作品各区县每项目每组别限报10幅作品,市属学校限报5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