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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遴选艺术类作品参加贵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1 23:5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上旬)准备阶段。各乡镇中心完小、各中学、县直属学校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成立此次展演活动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落实活动经费,制订本乡镇小学、和本校的展演活动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并于2012年2月25日以纸质方式报息烽县教育局教研室杨金龙老师处。

  (二)第二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5日)实施阶段

  各乡镇中心完小、各中学、县直属学校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力求做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有作品、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各乡镇有特色的局面。

  (三)第三阶段(2012年5月6日至5月15日)为展演选拔上报阶段。各乡镇中心完小、中学、县直属学校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好校级和乡镇级的展演及上报。县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评比,再按贵阳市教育局分给我县的指标数遴选优秀作品参加贵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设各乡镇中心完小、中学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并作为2012年年终绩效考核加分依据。

  2、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等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应为本单位教师)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地方民族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6、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凡在此次艺术展演活动中获指导教师奖的获奖者,均列入2012年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加分指标。

  (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有活动实施方案,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显著,不弄虚作假,有书面总结材料。

  2、评选办法

  县级优秀组织奖由乡镇中心完小、中学自荐,由息烽县教育局开展遴选艺术作品参加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作品入选的比例审定。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中心完小、各中学及县直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展演活动,鉴于本次展演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应超前做好各项准备,认真策划、精心设计,在确保选拔作品数量的前提下,注重作品质量,力求推选出本乡镇、本校特色鲜明、艺术水平较高的作品。县教育局将把各乡镇、各校参加此次活动的情况纳入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估。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