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考级资讯 >> 泰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泰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0:2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奖项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6、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二)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由泰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批准。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参评县市区优秀组织奖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七、组织工作

  为加强对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领导,泰安市教育局成立第四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详见附件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

  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根据各自实际,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本届展演活动中来,让更多的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八、经费

  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筹措,各县市区、学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各级各学校积极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泰安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姚 霆  泰安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张勇华  泰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乔 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传民 泰安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韩 涛 泰安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徐振涛 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杜 平 泰安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齐润泉 泰安市体卫艺教研室主任

  秘书长:齐润泉(兼)

  办公室主任: 张德阳 泰安市体卫艺教研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