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0: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六)展演时间
展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2年2月——5月中旬):基层开展活动。要求如下: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展演活动;
(3)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常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4)报常州市少年宫1号楼210室(联系人:杨榴勤;电话:13813699267)。
2.第二阶段(2012年5月下旬):常州市组织专场演出。主要包括:
常州市组织举办市级集中展演活动,分舞蹈专场、管乐类键盘类专场和综合类专场。评选优秀作品报送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第三阶段(2012年7月——9月):参加江苏省集中展演。
(1)2012年7月至8月中旬,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对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组织集中展演和评选。其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市参加苏南片区展演,展演由无锡市教育局承办。
(2)2012年8月,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市报送的艺术作品组织评选。艺术作品展评的组织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承办。
4.第四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2月):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