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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0: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有关要求

  1.名额分配

  (1)艺术表演类

  舞蹈专场:各地2—3个,局属学校各1个;

  管乐类、键盘类专场(报名时增设独奏项目):集体项目(合奏、小合奏、重奏),各地各限报3个,局属学校各1个;独奏项目,各地5个,局属学校各1-2个(乐器种类不限);

  综合类专场(除舞蹈类、管乐类、键盘类):各地2-3个,局属学校各1个;

  (注:已经在常州市参加过比赛的作品不必再报名)

  (2)艺术作品类

  各地绘画、书法、摄影各5件,局属学校各1—2件。

  2.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参照附件3格式)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请各地于2012年5月10日前按要求将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艺术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稿、电子稿(原创音乐、校园剧\课本剧需同时报送曲谱或剧本一式五份)报至常州市少年宫1号楼210室,联系人:杨榴勤;电话:13813699267;邮箱:jyjty@czedu.gov.cn。

  (八)本次活动由常州市少年科学艺术宫、常州品盛人文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媒体支持:天天红火网(www.tthonghuo.com)

  二、常州市第十届高中生“三独”比赛活动方案

  1.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

  2.参赛对象

  常州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学生。

  3.参赛要求

  (1)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2)参赛所需伴奏带(碟片)一律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3)参赛选手如需现场伴奏,伴奏者必须为我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或高中以下)学生;

  (4)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舞美或道具等。

  4.名额分配

  金坛市10名、溧阳市10名、武进区15名、新北区5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戚墅堰区2名,局属各高(职)中校各1名。

  5.报名要求

  报名表(见附件5)于2012年10月10日前交少年宫1号楼210室。联系人:杨榴勤;电话:1381369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