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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岳麓区中小学合唱比赛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2 0:0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今年为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年,根据省、市教育厅(局)的统一部署,将举办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长沙市已于2011年开展了中小学舞蹈类和器乐类的比赛,本学期将进行中小学合唱比赛,现将比赛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全区所有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的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按照年级分为小学组(分1—3年级组、4—6年级组)、初中组和高中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内容与主题

  参赛作品要求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表现青少年热爱党、歌颂党、在党和国家温暖的怀抱里健康成长的美好情怀。

  三.形式与要求

  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活动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15日(过时不候)

  2.比赛时间:2012年5月18日

  3.比赛地点:湖南师大附属艺术中学多功能厅

  4.领队会时间、地点:2012年5月16日下午三点 岳麓区少年宫

  五.比赛须知

  1.各中小学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排练,学校安排行政专人负责;

  2.四镇中心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组选拔赛,评选1-2所小学参加区决赛,各中学均要求全部参加区决赛;

  3.学区、村小负责组织选拔赛,评选1-2所学校参加区决赛;

  4.区属各中小学直接报名参加区决赛;(每校限报一个参赛队)

  5.根据市教育局比赛名额分配,小学组拟报2所校队、中学组拟报2所校队参赛;

  6.指导节目获得市、区合唱比赛一等奖者,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限报:2-3人)

  7.请各参赛学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注意学生安全,做好组织工作;

  长沙市岳麓区少年宫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