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0:1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l、县区教育局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认真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无展演活动的光碟、图片资料、工作总结,工作简报少于3期的不评优秀组织奖。
2、学校优秀组织奖。学校组织工作落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名额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决定。
(二)优秀节目奖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优秀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
获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1名)给予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
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
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组织管理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成立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要形成“人人都参与、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集中展演活动,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县区教育局提前报送展演日程安排,我局将视情况派员参加各地展演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
市集中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各县区活动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