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2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录入时间:2012/3/14 22:3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在编在职人员,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可以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聘用。
(2)凡我校经各种渠道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的具有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校公开招聘,经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聘用。
(3)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参加我校公开招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4)除以上所列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