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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三校生”学前教育招生章程
录入时间:2012/3/19 11:5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十、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资格线,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专业技能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仅在参加本专业技能考试且合格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2012年被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 170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021-39966666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 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2年3月15日

  附:教育系简介及专业介绍

  教育系情况简介

  教育系建立于2006年8月,主要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师资。现设有三个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