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情”系列活动器乐类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2 17:0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围绕展现青少年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的思想进行选材。
按照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分为独奏、齐奏和合奏。
(二)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审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功部分,第二部分为演出部分;具体如下:
1、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大型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3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评审标准
1、基本功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20%(不单独进行表演);
2、节目表演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80%。
二、活动对象
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器乐基础的幼儿、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分组
(一)个人组
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在校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组: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二)团体组:幼儿团体、小学团体、中学团体